深圳最新的离婚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广东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现行《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离婚证。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