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网
近日,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王化与汽车领域博主@徐里里 关于“小米SU7订单尾款支付流程”的争议引发关注,双方就消费者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性等核心问题展开多轮讨论。
4月17日,徐里里发微博称自己在2024年5月20日锁单小米SU7,后在同年年底因配置调整主动取消并重新锁单。小米客服告知其可申请360天延期,随后在2025年1月要求徐里里一周内支付尾款,否则订单作废,徐里里未理会。2025年4月10日,小米客服正式通知其订单作废,定金不退。同时,徐里里在博文中提到另一位用户同样遭遇类似情况。由此,徐里里质疑小米360天的延期时间在还不到150天就取消订单的合理性,且延期期间未提前说明需短期内补款。

后续,王化回应称徐里里订单违约系自身原因导致。具体来看,2024年11月,徐里里陆续变更交付中心、修改上牌人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车辆下线后徐里里要求暂缓排产。再后来,工作人员与徐里里确认了“知悉订单有效期为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内”,“超过订单有效期(360日)车辆将不再安排排产,视为您单方违约,上述订单将自动取消,购车合同将自动解除,定金将不予退还”等信息后,徐里里选择延期。因此,小米按照目前SU7排产到生产的周期,为了保证徐里里在2025年5月能够正常提车及交易的安全性(订单在2024年5月20日锁单,360天有效期),小米于2025年1月13日给徐里里发送排产通知,徐里里继续选择延期,但并未在7日内支付车辆尾款分期首付款,期间沟通未得到回应,最终在4月10日,订单被取消。

随后,徐里里连发两条微博反驳其回应,称2024年5月20日的订单到2025年4月17日,也不足360日,何况其是在2025年1月收到支付尾款通知;并且质疑在已达成360天延期协议的前提下,为什么要提前要求补齐尾款?


业内人士分析,核心争议点在于,“360天延期政策”与“7日内必须付尾款否则取消订单”之间的法律适用顺位问题。徐里里认为,360天延期政策在“小米通知要求支付尾款后7日内必须付款否则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并无实际效益。而小米则认为4月11日车辆下线后,徐里里因自身原因无法提车已经违约。今年1月徐里里选择继续延期后,小米方根据排产到生产的周期以及交易安全需要要求徐里里支付尾款。徐里里未按时支付尾款,根据合同规定取消其订单具备合理性。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小米汽车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尾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发现,该协议对购买用户违约责任做了清晰的界定。《协议》显示,锁定订单后,小米汽车有权根据车辆生产安排或销售等情况通知用户支付余款。如消费者自收到车辆余款支付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未按期足额支付或拒绝支付余款的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小米汽车有权取消订单并解除本协议,且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但记者并未在《协议》中看到有“360天延期政策”的相关内容。(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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