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跳水运动员唐怡萱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vlog
在视频的最后
她记录了自己的朋友
在地铁上被一名男生偷拍
经“对峙”后对方删除照片的经过
唐怡萱一行3名女孩
在北京地铁7号线双井站上了车
坐了几站后
朋友发消息提醒唐怡萱
“你旁边那个人在拍照吗?”

唐怡萱转头看了一下旁边男生的手机,发现看不清,她以为是防窥膜,第二次再看的时候,看到了相机APP的白色拍照键。
唐怡萱一把夺过男生的手机,让男生把手机亮度调到最大。打开相册后,发现该男生确实偷拍了她的朋友。



“要删吗?”
“删了!”
“你在干嘛啊?”
“删了,最近删除也删了。”
“你慌什么呀?”
“你偷拍人家还有理了?”
在随后几人的“对峙”中
这名男生表示
“又不是拍摄女生的隐私照”
随后把偷拍的所有照片删了。
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唐怡萱等人没有选择报警
但找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

在评论区,网友纷纷点赞这几个姑娘们的勇敢:




据公开资料,唐怡萱是天津跳水运动员,女子十米台选手,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女子双人跳台季军,去年6月宣布退役。

律师: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4月18日,一博主在上海地铁上偷拍未成年女孩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镜头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4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网民“一只公交迷”在公共场所拍摄穿着短裙的女性视频,配以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文字在网上发布。目前,薛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
此外,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国青年报(整理:张小松)来源:都市快报、新闻坊、此前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