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当事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的事宜,今天就来谈谈关于赔偿的那些事。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基本上概括下来就是人身伤亡损失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关于人身伤损失的赔偿,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05月01日起施行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第17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需要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康复所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即,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实报实销。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在接受治疗及康复治愈时间段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减少的工作、劳作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同行业上一年平均收入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位置。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三期鉴定、伤残鉴定可以确定)

交通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治疗、转院或者死者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这里面一个是实际支出,即要有正式票据为凭;另一个就是合理费用,能选用公共交通以公共交通为准,就是如果你的伤势坐可以公共汽车前往医院治疗的,那么就不能选择打车,对于交通费的合理性需要审查。
住宿费:是指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以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等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实践中:住宿人数以就医陪护人员不得超过2人、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不得超过3人确定为宜。每一年各省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其中列有住宿费计算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比平时有所增加,而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合理赔偿的费用。
实践中:基本上按照各省市伙食补助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由赔偿义务人对残疾者支付的收入损失赔偿费用,以及对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近亲属支付的抚养损失费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中除去医药费外最大的一个赔偿,也是内容最多的一个。伤残鉴定是待治疗终结之后,或者病情稳定之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书面委托书,然后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最终确定伤残等级,出具鉴定报告。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实际赔偿额=(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其中,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高度来计算。
伤残等级与伤残赔偿指数对应关系为:十级为10%,九级20%.....一级为100%。
多等级伤残情形下,伤残赔偿指数为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与其余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之和,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二级为10%,三级为9%,....九级为3%,十级为2%。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当最高等级为一级时,其余等级被吸收。(各省对于这个附加指数取值操作略有不同,按当地实际情况来)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而遭受其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该标准采用定型化赔偿方式对丧葬费实行一次性赔偿。

一叠美国钞票上的法律木槌。Law gavel on a stack of American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由赔偿义务人对死者亲属支付的预期利益损失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近亲属支付的抚养损失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体权、健康权或生命权等权益遭受损害,而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由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或者死者亲属支付的精神抚慰费用。
其他:以上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通常是整个交通事故中比较大的费用,前两者根据实际发生或者减少费用,实报实销。伤残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来计算。如果构成伤残的需要在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有一定伤势但又不构成伤残的可以通过三期鉴定(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来确认各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一般不构成伤残的话法院都不一定支持,构成伤残5000起,但造成死亡的一般不超过8W。
财产损失相对而言比较简单,根据实际损失来确认赔偿费用,就不在此过多阐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