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苏州市吴江区内,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及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请广大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监控点位清单(第二批)
附件2:苏州市吴江区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清单(第三批)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苏州市吴江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监控点位清单(第二批)

附件2:
苏州市吴江区水上交通电子技术监管设备点位清单(第三批)

来源:吴江交通
编辑:小尹